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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ZDDBG207369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4]719号
发布机构: 厅高管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4-09-04

榆林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级高速公路神米线神木至米脂公路初步设计文件的请示》(榆政交字[2014]83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4]236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指标和总投资,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技术标准

(一)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起于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西侧与榆林至神木高速公路相接,止于米脂县王沙沟与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141.02公里;其中,新建里程113.80公里,与榆林至佳县高速公路共线27.22公里。

全线设锦界(枢纽)、清水园(预留)、高家堡、安崖、上高寨(预留)、王家砭(枢纽)、佳县(枢纽)、乌镇、米脂(枢纽)9处互通式立交。

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3.73公里;其中,锦界立交连接线2.89公里,高家堡立交连接线0.94公里,安崖立交连接线9.9公里。

(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神木至佳县段(67.00公里)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佳县至米脂段(46.80公里)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特大桥1/3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执行。

互通式立交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中,锦界、高家堡立交连接线路基宽度12米,安崖立交连接线路基宽度10米。

二、路线

(一)路线起自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西侧,经高家堡、乔岔滩、安崖、上高寨至王家砭,与榆林至佳县高速公路共线至佳县立交,再经乌镇、印斗、榆林沟,止于米脂县王沙沟。路线走向和主要控制点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要求。

(二)原则同意起点段路线起于秃尾河东岸设锦界枢纽立交与榆林至神木高速公路相接,再跨秃尾河沿西岸设线至高家堡方案。

(三)原则同意终点段路线沿王沙沟设线,跨国道210和无定河后,设米脂枢纽立交与榆林至绥德高速公路相接方案。

(四)初步设计综合考虑地形、地质、征地拆迁、施工条件、工程规模及投资等因素,对8段52.36公里路线进行了技术经济比较,原则同意推荐路线方案。

(五)路线平、纵面技术指标及平、纵配合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路线平纵面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文件精神,根据详勘资料,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水文条件,进一步优化平、纵面设计,合理控制填土高度,节约用地,节省工程投资。

1. 对煤炭采空区、滑坡、淤地坝等不良地质路段应进一步研究优化绕避、治理方案。

2. 对路基深挖路段,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设计,减少高边坡长度及高度,避免出现路基一侧高边坡,一侧高挡墙或半幅桥设计方案。

3. 对隧道段路线方案进一步优化,分离式隧道净距应满足《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C D70-2004)规定要求,受地形地质条件限制,应满足《公路隧道设计细则》(JTC/T D70-2010)规定要求。

三、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采用的设计原则。

1. 进一步加强煤炭采空区、滑坡等不良地质勘察,确保地质勘察资料准确、稳定性分析计算可靠;治理方案应采用综合治理措施,并明确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保证工程安全。

2. 应结合地质详勘资料,进一步优化全线淤地坝、湿陷性黄土、桥涵台背、高边坡等处治方案,确保路基稳定。

3. 全线弃方较多,应优化取(弃)土场设计,合理调配土石方,完善相关排水、防护、植被恢复及复耕设计,避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原则同意主线及立交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设计;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设计。

原则同意主线及立交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结构厚度22厘米;即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SMA-13 SBS)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 SBS)中面层,12厘米粗粒式密级配沥青碎石(ATB-30)下面层;基层和底基层结构厚度原则同意神木至佳县段按重载交通进行分幅设计,下阶段应根据实测轴载及预测轴次,进一步验算路面厚度和结构强度。

主线硬路肩路面结构按照省厅《关于优化高速公路路面及硬路肩结构设计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2]635号)文件执行。

原则同意收费站广场采用钢纤维水泥混凝土,路面采用26厘米铣销型钢纤维混凝土。

原则同意连接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结构厚度采用10厘米;即4厘米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 SBS)上面层,6厘米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20)下面层。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加强高填深挖、桥台、隧道洞口及取弃土场综合排水系统方案设计。

四、桥梁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桥型方案及桥孔布设。施工图阶段应根据详测、详勘资料,结合桥位处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等进一步优化桥孔布置方案,合理确定墩台位置及型式,对采用非标准图设计的桥梁,应加强结构计算,确保结构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

(一) 原则同意K4+098秃尾河特大桥采用20、40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K131+561杨家湾特大桥采用20、25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K141+934榆林沟特大桥采用20米预应力砼连续箱梁。下阶段结合桥梁布孔条件,充分考虑施工标准化需要,进一步优化归并跨径及下部结构尺寸。

(二) 原则同意K98+841佳芦河大桥主桥采用120米连续刚构方案;K117+000乌镇大桥主桥采用100米连续刚构方案。下阶段进一步加强桥梁结构验算,优化连续刚构箱梁截面尺寸和预应力布置,确保结构施工、运营安全。

(三) 应汲取陕北地区已通车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水毁教训,充分考虑暴雨冲刷对桥台、墩柱的影响,优化桥梁长度及涵洞孔径,完善桥头排水设施。

(四)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全线水文资料调查及计算成果,做好桥梁墩台防冲刷设计,合理确定桥梁墩台基础埋置深度。并结合详勘资料进一步优化桩基长度。

(五) 为方便施工、保证质量,全线箱梁湿接缝宽度应按40~60厘米控制,下阶段应优化调整预制箱梁相关设计,确保结构安全。

(六) 原则同意神木至佳县段桥梁设计荷载按重载交通进行分幅设计,其设计荷载按提高30%考虑。

五、隧道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隧道布设方案,下一阶段应结合沿线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隧道平纵面线形,合理确定隧道洞口位置、洞门型式。

(一) 原则同意隧道采用复合式衬砌方案,各支护参数应根据隧道地质勘察资料,以及陕北地区已建工程经验综合考虑确定,确保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二) 应加强洞门位置选择、洞门型式设计,进一步优化店子梁、关王庙等隧道明洞长度,完善洞口处治方案及排水设施。

(三)下一阶段应加强隧址区的综合地质勘察和分析工作,进一步查明隧址区工程、水文地质情况,合理确定隧道围岩等级,确保隧道施工和运营安全,节省工程投资。

(四)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紧急停车带、人行及车行横洞。

(五)隧道装修应按照实用、经济的原则设计和实施。

六、路线交叉

原则同意全线互通式立交布设方案,立交选型和主要技术指标采用基本合理。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互通式立交匝道线形和分合流段的线形过渡,加强平交口渠化设计,保证运行安全。

(一) 原则同意锦界枢纽立交采用环形+半定向匝道组合式方案、王家砭枢纽立交采用半直连T型方案、佳县枢纽立交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米脂枢纽立交采用B型单喇叭方案。

(二) 原则同意高家堡和安崖立交采用A型喇叭立交方案、乌镇采用B型单喇叭立交方案。

(三) 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及交通量,合理选用匝道技术指标,优化平纵面设计,使立交型式更为紧凑、合理,以减少占地,控制立交规模。

(四)下阶段应做好本项目与榆林至神木、榆林至绥德、榆林至佳县等高速公路衔接处的路基拼接及交通组织设计,完善施工保畅方案。

七、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原则同意安全、服务、养护、管理设施和通信、收费、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案。

(一) 原则同意标志、标线、隔离栅、轮廓标、防眩等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方案。防撞护栏应按照省厅《关于加强我省高速公路防撞护栏设计和施工质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3]360号)文件执行。

(二) 原则同意全线采用封闭收费方式,除各匝道收费站实施1进1出ETC车道外,其余采用人工收费、计算机管理。

(三) 原则同意监控系统总体布置方案和组成设计,按照“一次设计,分期实施”的原则,外场监控设备直接上传监控通信分中心,对桥梁、隧道、立交等重要构筑物及特殊路段实施重点监控。

(四) 原则同意通信系统总体布置方案和组成设计,采用光纤同步数字传输系统加综合业务接入网的组网方式。

(五) 原则同意全线管理、养护及服务设施布局方案。采用分中心、收费站两级管理模式,全线设置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4处匝道收费站(含收费车道治超),1处隧道管理站,2处隧道救援站;2处养护工区;2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同步建设高速交警营房1处。其中:

神木至佳县段设置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锦界),3处匝道收费站(锦界、高家堡、安崖,采用收费车道治超),1处隧道管理站(锦界),1处隧道救援站(安崖);1处养护工区(高家堡);1处服务区(高家堡),1处停车区(安崖,停车区占地面积计入路线占地规模,且无房建设施),1处高速交警营房。锦界监控通信分中心、匝道收费站和隧道管理站合设,高家堡匝道收费站、养护工区合设,安崖匝道收费站和隧道救援站合设。

佳县至米脂段设置1处匝道收费站(乌镇),1处隧道救援站(乌镇),1处养护工区(乌镇),1处服务区,其中乌镇匝道收费站、隧道救援站和养护工区合设。

核定沿线设施总占地面积为367.4亩,总建筑面积控制在36000平方米以内。其中,神木至佳县段占地222.2亩,建筑面积为24501平方米;佳县至米脂段占地145.2亩,建筑面积分别为11499平方米。

八、概算

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制编制办法》(JTG B06—2007)和交通运输部及陕西省有关定额、管理规定。核定本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金额为11,271,052,399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1,059,828,415元);其中,神木至佳县段6,308,933,470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593,725,866元)、佳县至米脂段4,962,118,929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466,102,549元)。项目总投资应控制在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范围内,最终工程造价以审计后的竣工决算为准。其中:

(一) 建筑安装工程费8,337,675,955元;其中,神木至佳县段4,558,352,998元、佳县至米脂段3,779,322,957元。

(二) 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102,704,453元;其中,神木至佳县段70,110,289元、佳县至米脂段32,594,164元。

(三) 研究试验费9,749,850元;其中,神木至佳县段3,349,850元、佳县至米脂段6,400,000元。

(四)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253,109,529元。

请你局据此批复,认真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善与城镇规划、水利、铁路等管理部门的相关协议,确保本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严格项目法人管理和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建设单位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严格控制投资,落实好征迁补偿费用标准;切实加强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施工标准化,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神木至佳县段项目总工期3年。

 

附件:神木至米脂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概算审批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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